本帖最后由 闲休小仙 于 2022-1-20 12:59 编辑
当他对读大学时寄宿的家庭提出要求,任由他们要求某段时间的自由是以另一时间段随意使用自己为代价的,他就有了意识的苏醒,自我要求的觉醒,这些都在陈述着他的成长。人的通透与成长真的就在某一瞬间,那一瞬间仿佛一个光点,隔开了从前和现在。 当文学影响到他离开故土离开农场而去选择文学这一条路时,他在喧嚣中醒着,混沌生出了清明。是探索,是渐渐的感知,也意味着,感受快乐和痛苦的同时,也渐渐褪去麻木钝觉。人常说,傻子最幸福,从他日渐觉醒的本身来说,很难说是好或是坏,双刃剑的威力从来不是单向。 毕业时斯通纳勇于选择自己要走的那条路,带着隐瞒的抉择和父母直面时,父母选择的依旧是爱和支持。尽管这支持带着对当初愿望落空的痛苦。选择他所爱的,爱他所选择的,他终究选择了和父母不一样的道路,他做回了自己,对自己的救赎成了对父母的辜负。 以前自己居于其中时,也颇能理解,其实这样的情形每年都在上演。 多少人因学业或工作离开故土离开父母,和父母的期望背道而驰时,又何尝不是如此? 多少人勇敢地成全了自己,多少人委屈自己成全了父母,活成了父母希望的样子?当父母和孩子的意愿均能两全时,又何尝不是幸中之幸? 斯通纳眼中的未来,不是事件、变化和潜在可能的涌流,而是犹如前方的一块领地,等着他去探索。这是一片辽阔的天地,有迷茫有期许,他平静的生活以前从未被屠戮过,所以便多了勇敢,更重要的是多了奔赴和自我更新的过程。 想起了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未来的路》: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这种选择,是斯通纳对自己过往的割断,那种惯性的突然中止,是另一种形式的告别,不管喜不喜欢,居然会有说不清的刺痛感。 他终于要独自走那自己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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